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所指对象是何种企业,是否均需提交登记申请,国内收货人需要具备何种资格方能提交登记申请?
答:国内收货人是指进口废物原料对外贸易合同的买方,简称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具有进出口资质,可以是贸易公司,也可以是进口废物原料的加工、利用企业。收货人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 2009年91号公告第六条所列条件。从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地区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内收货人均需登记。
国内收货人现场评审工作由哪个单位负责组织?
答:由各省直属检验检疫局组织开展国内收货人现场评审工作。
已获得《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的国内收货人,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已注册登记国内收货人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国内收货人的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国内收货人申请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第二十条、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国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需要提交六项材料。